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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鞍环(高新)罚决〔2022〕第(0002)号
        信息来源: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

        大吉呈(辽宁省)商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2MA0YFFB519

        地址:辽宁省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铁东区园林路103号-1

        法定代表人:袁宝鑫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2年12月7日对大吉呈(辽宁省)商贸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在齐大山镇王家新村张家堡东北角沃源选矿厂西场地内擅自露天堆放约400吨固体废物,且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调查(勘察)笔录》《营业执照》、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3月9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鞍环(高新)罚先(听)告〔2022〕第(0002)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及陈述申辩申请。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的规定,因你单位:1.该公司擅自堆放固体废物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事实清楚。2.该公司固体废物处置费用约1200元人民币,不足10万元人民币。综合以上考虑,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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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