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鞍政办发〔2017〕121号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913日        

         

         

        (此件部分公开发布)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的批复》(辽政〔2017147号),设立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局,正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划转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城建交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商务贸易、农业水利、社会事务等管理领域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权力的行使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承担项目以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

        (三)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清理无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审批环节和要件;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中、省直垂管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开发区和各分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

        (七)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管理。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审批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文电、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会务、后勤、安全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财务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决定事项及机关工作制度的督查落实。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的培训工作。

        (三)业务协调处

        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复杂审批事项专项会商会审;负责协调联系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审批和监管互动机制;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部门和市级分中心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负责制证发证规范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其他权力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宣传;指导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处理本局法律纠纷、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五)督查考核处(营商办公室)

        负责对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绩效考核;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电子监察;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各市级中心分中心运行的监督;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的绩效考评;协调、指导政务服务投诉督查和行政效能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具体承担市营商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六)网络平台处

        负责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应用系统的软件研发;负责电子监察系统、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及安全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负责协调省、市有关部门与相关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负责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事项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和市级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企业登记处

        负责名称预先核准(中省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市场主体登记(内资中省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负责企业集团登记(中省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负责广告发布登记;负责经营主体、企业集团有关事项备案;负责对拍卖企业的拍卖活动备案;负责冠“辽宁省”企业名称预核受理初审(中省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企业档案查询;负责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新建、迁建、扩建初审;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变更事项初审;负责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初审;负责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初审;负责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负责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八)投资项目审批处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国家、省授权市管商品价格、经营(垄断)服务性价格(收费)审批;负责需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建设用地预审;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与储量登记核准;负责闲置土地认定。

        (九)规划审批处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发;负责出具建设工程验线、验槽合格手续;负责出具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合格手续;负责主动公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

        (十)建设工程审批处

        负责设置户外广告(市管道路及随桥体广告、道路路灯灯箱广告)审批;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审批;负责自管房产单位资质审批;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负责城市排水设施占压、报废、穿越(加固)、排水管道接设审批及排水许可证核发(市管道路);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负责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通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的核准;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负责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设立审批;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审批;负责供热许可证核发;负责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审批;负责燃气设施改动备案;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负责新建民用液化石油气站建设项目核准;负责新建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核准;负责中省直单位及市直企业住房货币化审批;负责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承接业务备案;负责对建设项目办理竣工档案验收;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负责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住宅用房改变用途核准;负责房产中介机构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负责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合格证明;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验收备案;负责招标控制价备案;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征收;负责市政设施赔偿费(排水设施)征收;负责城市树木砍伐补偿费征收;负责绿地占用补偿费征收;负责园林绿化设施、景物损坏赔偿费征收;负责市政设施损坏补偿费征收;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拆除、报废人防工程审批;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转租审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人防工程安全时的保障措施审批;负责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负责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征收;负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表对地下部分是否属非人防工程进行认证;负责办理非人防地下室确认单。

        (十一)环境保护审批处

        负责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的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及其变更和注销;负责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重新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负责在水体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审批;负责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负责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负责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评估验收。

        (十二)安全质量审批处

        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负责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定;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十三)交通运输审批处

        负责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负责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负责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含危险货物);负责机动车维修经营及配件经销许可;负责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站点审批、经营者资质审核;负责因城市建设需要迁移、拆除、占用城市公交设施的审批;负责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许可;负责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出租汽车企业的资质审核、车辆租赁服务企业的资质许可;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核发;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负责普通公路国省干线新改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负责出租汽车营运车辆变更、停业审核管理;负责省市补助投资的县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负责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地方海事审批事项;负责客运车辆审验;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车辆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负责地方铁路线路备案管理;负责道路客运经营者(省、市际)分公司备案;负责货运车辆年度审验。

        (十四)农业水利审批处

        负责申请设立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许可;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负责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对河道有不利影响活动审批(翻动土体、新开河道、改变河势、开垦土地、打井、挖筑鱼池或从事水产品养殖、修建设施、存放物资、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含取土、淘金);负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负责取水许可;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负责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负责水资源费(含地热水资源费)征收;负责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负责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

        (十五)社会事务审批处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

        负责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市管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负责收养登记;负责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负责旅行社设立审批;负责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设立备案;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负责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审批;负责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的审批;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含县(市)区、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修缮审批;负责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负责市属及以下报纸变更开版,期刊、报纸变更刊期审批;负责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负责成立市级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负责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的审批;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负责博物馆二、三级文物藏品取样分析审批;负责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经营活动审批;负责非省(中)直企事业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批;负责成立体育类社团(市级)的审查;负责举办普通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全日制民办学校、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负责劳务派遣许可。

        (十六)医药器械审批处

        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负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核发;负责执业药师注册;负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批;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审批;负责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证明审批;负责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十七)卫生计生审批处

        负责外籍医师在华、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港澳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负责医师执业注册(取得市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负责护士执业注册(取得市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负责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负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负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审批;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评价审核、竣工验收;负责放射诊疗许可;负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核发;负责辖区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许可;负责医疗广告发布审查;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负责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负责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负责销毁高致病性菌(毒)种或样本的批准;负责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人员业务能力、设施、条件等验收;负责执业医师从事职业病诊断的资质认定。

        (十八)现场勘验处

        负责投资项目、规划、环境保护和市政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的现场勘验工作,统一管理勘验结果,对勘验结果负责,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审批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审批处对复杂综合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负责工商登记、安全质量、交通运输、农业水利、社会事务、医药器械、卫生计生等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的现场勘验工作,统一管理勘验结果,对勘验结果负责,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审批处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审批处室对复杂综合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

        四、人员编制

        体育365下载_日博365网_365服务平台

        (略)

        五、其他事项

        (一)明晰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权责关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集中审批,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

        (二)建立审批与监管协调机制

        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会商协调程序。针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且具有直接关联性的重大项目和专业技术性强的行政审批事项,市行政审批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行政审批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制度,完善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和专家会商共同研究的工作机制和操作程序,保障审批服务质量。对于涉及省级权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市行政审批局受理后,按业务分工转交至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审批服务后及时送达市行政审批局。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市行政审批局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托网上审批等平台,相关共享审批、监管信息,确保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市行政审批局将审批服务结果(含要件)信息即时推送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利于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各行政主管部门将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变更、行业标准、上级文件等情况即时反馈市审批局。

        (四)实行审批事项动态管理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局及时调整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凡涉及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除下放县(市)区、开发区及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划入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